市场监管总局已就《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计划进一步收紧婴幼儿配方奶粉配方注册,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当禁止在标签中表述原料来源时,进口奶源来源于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的原生态奶源、无公害奶源等模糊信息;还禁止使用婴儿和妇女形象、人体乳化和母乳或类似术语;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申请人有完整的制作流程;澄清不登记的7个案例,包括申请人未在期限内确认现场核查、拒绝或不配合现场核查;申请人拒绝或者不配合抽样检验的。

对于发生的违法行为,《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处罚力度,明确表示申请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予受理或登记;加强对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婴儿分配登记证的处罚措施。

《征求意见稿》还积极发布了方便企业的管理服务要求,包括明确集团全面评估后,集团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可以公式调用;对申请企业名称变更的审批进行调整,对拟变更的生产地址(非实际地址)名称进行实地核查;将检查时限从30个工作日减少到20个工作日;增加电子证书的法律效力;简化工作流程并取消审查。

标题:【母婴新闻】企业将不得宣称婴幼儿奶粉原料“源自国外牧场”、“进口奶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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