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规定,2012年制定的《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有效期至2017年3月14日。根据省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的评估,本文件需要继续有效,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3月14日。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条例》(省政府令第238号)第五十三条规定,经省政府同意,重新发布。与以前相比,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包括幼儿园小、中、大班规模、专职教师和行政人员、额外人员比例。其中大班人数最多不超过35人。

【育儿】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新标准发布

根据新标准,幼儿园班级规模为:

小班(3-4岁):20-25人。

中班(4-5岁):26-30人。

大班(5-6岁):31-35人。

但是以前教职员工和孩子的比例没有变化,全日制普通幼儿园还是1: 6-8,寄宿制幼儿园还是1: 5-6。

在师资结构比例方面,首次提出专任教师不低于师资总数的91%。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示范幼儿园和实验幼儿园可以本着严格和从严的原则,增加不超过教职工总数5%的额外编制;山区、湖泊幼儿园、多民族教育或特殊教育幼儿园可以本着严格、严格的原则,最多可增加不超过教职工总数的8%。

【育儿】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新标准发布

(原标题:山东重新发布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

标题:【育儿】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新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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