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省公安厅和该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指出出生登记不得擅自设定前置程序和附加条件,政策外出生和弃婴也可以进行户籍登记,不依法办理的机构将被追究责任。

【育儿】湖北明确弃儿超生儿均可上户口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一些地方擅自设定出生登记前置条件。比如,未办理独生子女证的人所生的孩子,未进行节育手术,在政策外生育的婴儿不落户,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一些被遗弃的儿童、非婚生儿童和父母失踪的儿童无法登记。为此,省公安厅、省卫计委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加强全省出生人口登记管理的十二项规定》,进一步保障出生人口申报户籍的合法权利。

【育儿】湖北明确弃儿超生儿均可上户口

同时,《条例》明确规定要追究和追究严格责任。对于基层单位擅自设立新生儿落户限制,未依法处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但对使用虚假材料骗取结算的,公安机关应注销其户籍,责成当事人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育儿】湖北明确弃儿超生儿均可上户口

据悉,原则上父母、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但现实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据报道,一般来说,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当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3岁以内出生未落户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育儿】湖北明确弃儿超生儿均可上户口

没有出生医学证明的,应当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原则上,非婚生子女会随母亲定居。父母死亡或者失踪的,可以到其祖父(母亲)、祖父(母亲)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户籍的派出所申请。弃婴、孤儿、收养登记仍按有关规定解决。

卫生计生部门每月向当地同级公安机关提供新生儿信息,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查询比对服务,及时对可疑《出生医学证明》进行检查鉴定,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果反馈给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做好新生儿相关信息的核实工作,并在办理户籍时提醒申请人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标题:【育儿】湖北明确弃儿超生儿均可上户口

地址:http://www.fakuxumu.com/fyzx/14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