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规范云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工作,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制定了《云南省ⅰ类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本预案,一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赔付保险对象为云南省接种一级疫苗(包括县级以上政府购买、群众免费接种的疫苗)后出现异常反应等保险计划其他情况的病例及其他相关病例,且已被诊断或认定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建议》指出,对诊断结论或鉴定结论明确为第一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病例,按照《云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的标准进行补偿;除一般反应和受者死亡、重度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外的其他异常反应,保险承担相关医疗、运输、误工等费用,每例赔偿上限为3万元;对于不排除第一类接种异常反应的病例,根据损害程度和接种单位及接种方的责任一次性赔偿,其中:死亡病例赔偿7-10万元;造成严重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的,按照云南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办法(试行)》残疾补偿标准承担相关补偿金额的1/2;除一般反应和受者死亡、严重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外,不排除异常反应病例,并承担相关的医疗、交通和陪护费用。每个案件最高赔偿2万元。

【育儿】云南接种一类疫苗发生异常反应 最高获3万元保险补偿

《方案》规定,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助人员的权益,根据接种单位和接种方各自的责任,对耦合死亡病例一次性赔付3-5万元。

经公开招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承保云南省ⅰ类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赔偿保险,保险期限为2017年7月1日0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承保期间,公司将按照《预案》规定的第一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赔偿程序,负责云南省第一类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赔偿保险、开票、理赔及后续服务,并实施本保险相关案件的赔偿工作。

【育儿】云南接种一类疫苗发生异常反应 最高获3万元保险补偿

(原标题:接种一种疫苗引起的异常反应可获得高达3万元的保险赔偿)

标题:【育儿】云南接种一类疫苗发生异常反应 最高获3万元保险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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