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就杨某某、马涉嫌故意杀人案举行公开审理。南沙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建出庭支持公诉,区法院院长吴襄担任主审法官。据了解,此案是广州南沙区两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两位法检负责人第一次同室办案。

【育儿】18岁母亲冻死新生儿  公诉人:建议不予宣告缓刑

2016年12月4日凌晨,被告马在被告杨某某在东涌镇租住的房屋内顺产生下一名活婴。因为两人都不愿意抚养,就把被谋杀的男婴长期留在地下。他们没有采取任何保暖措施,将男婴赤身裸体地包装在一个废弃的纸箱里,用塑料袋包裹,离开现场去医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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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胎盘仍在体内的马,值班医生出于职业敏感性,要求他们将婴儿交由医生治疗,并立即报警。在医生的要求下,杨某某匆匆赶回婴儿垃圾场,发现婴儿已经不在了。对此,东涌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展开搜救行动,最终在村里的垃圾压缩站找到了被作为一般垃圾运到那里的男婴。此时男婴已无生命体征,法医鉴定符合冻死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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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到死亡,死去的男婴在这个世界上只活了2个小时左右。

试用地点

年轻的母亲后悔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在看守所接受讯问时,马对说,孩子出生的那一刻,她的大脑一片混乱。18岁的她没有工作,没有积蓄,孩子也不是现在男朋友的。从怀孕到分娩,马从未进行过体检,也从未学会如何抚养新生儿。

她说那一刻,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她拒绝孩子的到来,她很无奈。

至于杨某某,他认识马的时候已经怀孕七个多月了。两人于2016年11月7日通过qq相识,并于当月14日相遇,从而确立了男女关系。比马小两个多月的杨某某没有结婚的想法,也没有做好当爸爸的准备。当马莫婷通过微信告诉他孩子已经生下时,杨某某还在厂里上夜班。当他回到家看到婴儿躺在地上时,他的大脑也是空·怀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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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两者第一反应不是给孩子擦身体,穿衣服,喂奶粉& hellip& hellip而是谁该打扫,怎么处理孩子,这样才不会被别人发现。好像只要你把房子打扫干净,把孩子搬到你看不见的地方,什么都没发生。

在两个惊慌失措的人眼里,新生儿就是一块需要处理的垃圾。一旦清理干净,生命就会回到原来的状态。

审判地点。

检察官详细解释了遗弃和故意杀人的区别

两被告在法庭上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以没有杀人的想法,没有预料到婴儿死亡的结果为由为自己辩护。那么,他们的行为构成遗弃罪还是通过遗弃罪故意杀人?

公诉人认为,杨某某、马虽然不是主观追求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但他们在预期可能发生危害结果的情况下,通过一系列客观疏漏而让死亡结果发生,是间接故意杀人。试想一下,在两个被告都需要穿两件衣服的冬天,如果一个新生婴儿早上5、6点钟暴露在外面,婴儿存活的可能性有多大?在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极其脆弱,高度依赖外界帮助的情况下,凌晨他被赤身裸体地留在垃圾桶旁边。这种行为不同于一般受害者的生命健康没有真正危险,能够及时得到救助的遗弃行为。杨某某和马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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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建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人坚持认为建议不宣布缓刑是对生命的尊重

辩护人在最后陈述中认为两被告人主观恶性,对其适用缓刑不再危害社会,要求法官考虑对两被告人宣告缓刑。

公诉人在法庭上表示:近年来,杀婴案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事发时新闻媒体也报道了此案。基于传统观念,孩子一度被视为父母的私有财产,因此殴打、虐待、杀害孩子的案件也呈上升趋势。

但是法治精神告诉我们,人人生而平等。从婴儿自主分娩呼吸的那一刻起,他就是法律意义上的自然人,他的生命权受到我们法律的保护。父母可以给孩子生命,但不能随意剥夺孩子的生命。

本案中,两名被告在受害者出生后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一直无视他,让他在冰冷的地面上挣扎哭泣。最后,他们决定不采取任何保暖措施就丢弃受害者。如果他们把受害者留在一个容易被别人发现的地方,也许他还有机会,但是他们选择了用纸箱和塑料袋把婴儿包起来,在路过的环卫工人离开后,把他留在垃圾桶旁边,很容易和普通垃圾混淆,这就彻底切断了受害者获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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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本案受害者被生来冻死。从尸检报告中可以看出,受害者在羊水中浸泡后受凉,导致皮肤大面积起水泡,大面积皮肤从身体上脱落。

如果说刑法是最低的道德底线,那么刑事判决就是使道德底线具有实体性的重要途径。如果本案的两名被告被判缓刑,就相当于向公众宣布,母亲杀死自己的孩子不需要进监狱,就相当于给了父母在法律之外杀死自己孩子的权利。杀害亲人的违法成本如此之低,或多或少为其他人处理同样的事情提供了一种便利的方式。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在这种情况下,法律没有办法让死去的受害者复活,但可以通过判决向公众传达我们的价值取向,让其他孩子得到更充分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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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无论从事实、法律的适用、社会行为的引导来看,对本案两被告人宣告缓刑都是不合适的。

(原标题:18岁母亲冻死,检察官建议不要缓刑:是尊重生命)

标题:【育儿】18岁母亲冻死新生儿 公诉人:建议不予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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