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山东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的官方微信23日通报,16日22点15分左右,烟台市牟平区发生交通事故。 驾驶员在某平驾驶的小型轿车和王某波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中某平、王某波车上的胡某梅、王某浩受伤,车辆受损。 王某浩、胡某梅经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因涉嫌某平酒后驾驶而犯危险驾驶罪进行搜查。

【要闻】烟台一孕妇醉驾撞车 致对方一家三口两死一伤

据通报,16日22点15分左右,烟台市牟平区西郊路和金口大街的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事故的驾驶员是某平(女性,38岁,现在住在烟台市莱山区,是烟台市土地利用计划局的科员),驾驶吕y986g0号小型轿车从南到北到牟平区西郊路和金口大街的十字路口,从北到事故地点左转的王某波 乘坐王某波车上的胡梅,到某王的王某浩经医院救治当天死亡,胡某梅经医院救治次日死亡(王某波、胡某梅、王某浩系夫、妻子、子关系)。 。

【要闻】烟台一孕妇醉驾撞车 致对方一家三口两死一伤

事故发生后,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立即派警察处理,用某平控制肇事司机,采血进行检查。 2019年8月19日,公布了检查结果,某平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1mg/100ml。 当天,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以涉嫌某平酒后驾驶危险驾驶立案调查,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嫌疑犯在某平怀孕,不具备拘留条件。

【要闻】烟台一孕妇醉驾撞车 致对方一家三口两死一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8月20日烟台市公安局牟平分局变更强制措施,依法对某平等待审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解决中。

标题:【要闻】烟台一孕妇醉驾撞车 致对方一家三口两死一伤

地址:http://www.fakuxumu.com/fyzx/17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