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乐园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游戏乐园,但充满欢笑和欢笑的乐园里隐藏着很多危险。特别是有的公园缺乏安全保护,有的家长粗心大意。两者叠加后,儿童在公园玩耍时发生事故的风险大大增加。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三岁儿童在儿童公园玩耍摔倒致脑溢血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监护人和公园经营者均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

【育儿】3岁幼童在儿童乐园摔伤 家长与涉事园方共担责任

三岁小孩在天堂的椰子树下摔倒昏迷

2015年4月26日下午,程女士带着三岁的女儿茜茜参观了公司经营的儿童游乐场。在游戏室期间,茜茜感到口渴,于是程女士独自离开,到不远处她自己的茶叶店为茜茜打水。妈妈不在的时候,茜茜一个人走到公园里旋转的椰子树旁。旋转椰子树是一种形状像椰子树的娱乐设施。大椰子树挂着圆圆的海绵椰子,有些椰叶连着秋千。树下的地面铺着圆形海绵垫。椰子树奔跑时,海绵球和挥杆的轨迹发散,呈弧形向外旋转。出于好奇,茜茜想用手抓住正在旋转的海绵球,后来发生了意外。茜茜被旋转的海绵球击中,摔倒受伤。洪辰摔倒后大声哭了起来。公园的工作人员倪阿姨听到这个消息,认出是程女士的女儿,于是带她去了茶馆,把她交给了程女士。几分钟后,茜茜出现呕吐和昏迷。程女士立即将Cece送往医院急救。入院检查结论为右侧额颞叶顶叶形成广泛硬膜下血肿和脑疝。

【育儿】3岁幼童在儿童乐园摔伤 家长与涉事园方共担责任

赔偿谈判失败,双方均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4月26日至2015年5月19日,Cece住院开颅,出院后继续康复。程女士花了各种医药费共计18万多元。在茜茜受伤治疗期间,袁弘公司预付了1万元。此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功而打官司。

在法庭上,双方各持己见。程女士表示,公司儿童公园内的旋转椰子树存在安全隐患,公园工作人员未能在合理范围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应承担Cece造成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袁弘公司声称其公司履行了对经营者的注意义务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义务。西西的损害赔偿是由于程女士未履行监护职责造成的,应由程女士承担。

【育儿】3岁幼童在儿童乐园摔伤 家长与涉事园方共担责任

经审理,根据双方过错程度,一审法院判决程女士对造成的损害承担40%的责任,公司承担60%的责任。

法院:特别通知不能免除担保义务

袁弘公司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不承担责任。据袁弘公司称,该公司在其经营场所的各种显眼地方张贴了通知和警告标志,特别是告诉进入公园的儿童,他们必须由父母陪同,不要随意离开,让儿童单独玩耍。园区只对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负责。袁弘公司已经履行了对操作人员的注意义务,并达到了类似操作人员通常应该达到的关注程度。此外,袁弘公司提供的游乐设施已通过相关部门的质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因此,公司不应对Cece的损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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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袁弘公司要求儿童入园需有家长陪同,但这并不能免除其安全义务,因此不能作为免除其安全义务的理由。作为儿童公园的管理者,袁弘公司应该意识到,儿童的危险意识还没有达到成年人的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考虑对儿童的保护义务的特殊性。吸引儿童游乐项目,应采取相应措施进行防范。旋转的椰子树旋转时,有撞到周围人的可能,儿童公园接受8岁以下1.3米以下的儿童。公司应该预见到,这个年龄的孩子不仅缺乏防范危险的意识和规避风险的能力,还会像茜茜一样因为好奇而去抢旋转的椰子树。因此,需要在旋转椰子树设施旁边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派人员在游乐设施边缘进行警告和制止。同时,程女士作为茜茜的母亲,在监护方面也有过错责任。

【育儿】3岁幼童在儿童乐园摔伤 家长与涉事园方共担责任

据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袁弘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儿童公园小孩摔倒谁负责?法院判决监护人和花园共同承担责任)

标题:【育儿】3岁幼童在儿童乐园摔伤 家长与涉事园方共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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