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7年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向社会公开,四川计划重点将临床疗效好、价格合理的创新药物、地方病治疗药物、儿童用药、急救用药、职业病专用药物、民族药纳入社会保障目录。

【育儿】四川拟将儿童用药纳入社保目录

征求意见稿显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7]15号文规定,甲类药品不再调整,乙类药品调整后的数量(包括转入、转出、调剂和限定支付范围)不超过全国乙类药品的15%,即291种。调整依据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基本药物数据库,即2016年12月底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注册数据。药品按照补缺、择优、支持创新、鼓励竞争的政策思路进行转让,重点是临床疗效好、价格合理的创新药品、地方病治疗药品、儿童药品、急救药品、职业病专用药品、民族药品等。优先选择医疗机构广泛使用、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优价廉、我省2010年版药品目录中未列入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的品种。如有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其他药品,不符合医疗保险要求和条件的,经专家评审确认后,从目录中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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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川拟将儿童用药纳入社保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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