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江西省近日发布了《江西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5月1日起,江西省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备案卡。

根据《办法》,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食品摊贩的备案工作,并依法发放《江西省食品摊贩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摊贩应当取得备案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备案卡:制作销售冷鲜肉食品、装饰糕点、生水产品、生鲜乳制品;销售散装白酒、保健食品、特殊医用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奶粉等婴幼儿配方食品;在市、县(市)区幼儿园和中小学校以外的道路两侧100米范围内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育儿】江西省食品小摊贩经营需有备案卡

记者还了解到,发放备案卡是不收费的。备案卡应当载明备案号、经营者名称、联系方式、经营项目、经营地址、展位号、营业时间、有效期、备案机关名称等信息。其中,经营项目包括卖食品和卖食品。记录卡有效期为一年。只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办理备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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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苏:从现在开始,小商贩经营食品需要有备案卡)

标题:【育儿】江西省食品小摊贩经营需有备案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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