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怀孕了,但不知道谁是孩子的父亲。

她分别向两个“嫌疑犯”传达了消息。 一个答应和她结婚,另一个成为了她的“ATM”。

孩子出生后,通过一纸亲子鉴定明确了孩子的身份……

最近,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涉案金额超过一百万的欺诈案件。

胡某和杨某、李某发生了两性关系,去年1月发现胡某怀孕了,但她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杨某是胡某的男朋友,两人从下半年开始交往。 胡某把怀孕的消息告诉杨某,杨某提出结婚。 两个人去年5月20日结婚了。

另外,胡某也把怀孕的消息告诉了李某。 当时李某还没有和妻子离婚,胡某还和李某有联系。 从去年1月开始,胡某开始用流产所需的费用向李某要钱。

事实上,胡先生决定离开这孩子,而不是做人流手术。 年9月20日,胡某生了孩子,孩子出生后一直很健康。

为了继续向李某赌博,维持日常开支,胡某编造了孩子得肺炎需要治疗费,要求孩子生活费等理由。 这时胡某骗了李某192800元。

李某的慷慨助长了胡某的贪婪,她开始编造越来越多的谎言。 从年11月到年11月,胡某又因为孩子得白血病需要治疗费,自己得了癌症等理由向李某索取钱,但被李某拒绝后,胡某把孩子的事告诉妻子、好朋友、媒体曝光等,威胁李某,向李某索取978000元, 共计骗取117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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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去年12月25日,双方看到亲子鉴定的结果,才知道李某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事件发生后,胡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向受害者返还了人民币452500元的损失。

胡某的辩护人认为胡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胡某想为私生子做更多的经济保证。 鉴定结果出来后,她确信孩子不是李某的。”

在审判中,被告人能够骗取受害者的金钱基于被告人虚构的事实,隐瞒真相,给予受害者错误的认识交给被告人,从主观目的和客观行为来看,被告人的行为都被认为是诈骗罪。 被告人用威胁的语言威胁受害者,隐瞒真相使受害者产生错误认识,受害者把钱交给被告人是基于被告人虚构的事实,隐瞒真相引起的错误认识。 所以,整个事件以诈骗罪追究是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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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所述,被告人胡某虚构的事实,必须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产,金额特别巨大,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款5万元,返还受害者李某损失人民币718300元。

原标题:湘潭女子怀孕了,不知道谁是爸爸,一边和男朋友结婚,一边把恋人当ATM。

记者|周凌如实习生程艺梅

标题:【要闻】女子怀孕不知谁是爸爸:和男友结婚 仍把情人当提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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